先說一句話,不喜勿進。
總是該說說許純美,在情人節的第二個小時。
大家都在罵媒體沉淪,
所以,
造就了她,
讓大家以為,
瘋子也可以當明星。
我想說的,
媒體商業化後,
所謂的自律,
僅限於法律,
無關道德,
簡單說,
要媒體自律,
天方夜譚,
反正能賺錢就好。
所以,
媒體大炒許純美,
就是看準,
許純美能帶來錢潮。
媒體賺錢,
靠收視率,
收視率要高,
就挑觀眾愛的,
所以,
許純美出現了。
聰明的人,
應該知道,
我要說的了,
講白一點,
媒體選材,
是依照觀眾的水準而定,
如此而已。
結論是,
不能說媒體沒錯,
但是,
觀眾的不長進,
絕對是,
媒體沉淪的最大幫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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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報社工作,
我有過理想,
不想做亂七八糟的新聞,
可是,
不做亂七八糟的新聞,
就沒人看,
銷售量就不好。
銷售量不好,
報社沒賺錢,
我會沒工作。
於是想起,
前陣子一篇報導,
請媒體不要消費許純美,
可是,
我的理想,
卻一點一滴,
被讀者的閱讀習慣,
慢慢的,
消費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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